接觸性皮炎亦稱毒物性皮炎,為皮膚或黏膜接觸某些外界刺激物質或變應原發生的炎癥反應。皮損的輕重與致敏物或刺激物質的強弱,作用時間的長短,接觸面積大小以及機體的敏感性有關,輕者局部僅有充血,境界清楚的淡紅或鮮紅色斑;重者可出現丘疹,水皰,大皰糜爛滲出等損害,刺激性強烈者可致皮膚壞死或潰瘍。中醫的漆瘡、膏藥風屬于本病的范疇。那么,接觸性皮炎該怎樣診斷呢?下面我們來看看專家的介紹。
接觸性皮炎的診斷要點:
1、發病前有明顯的接觸史,均有一定的潛伏期。
2、一般急性發病,常見于暴露部位,如面部、頸部、四肢。
3、皮損的形態、范圍、嚴重程度取決于接觸物的種類、性質、濃度、接觸時間的久暫、接觸部位和面積大小及機體對刺激物的反應程度。皮損邊界清楚,多局限于接觸部位,形態與接觸物大抵一致。皮疹一般為紅斑、腫脹、丘疹、水皰、或大皰、糜爛、滲出等,一個時期以內以某種皮損為主。
4、病因去除和恰當處理后可在1—2周內痊愈。但是反復接觸或者處理不當,可以轉變為亞急性或者慢性,皮損表現為肥厚粗糙,呈苔蘚樣變。
5、皮膚斑貼試驗:將可疑致敏物用適當溶劑配成一定比例的濃度作斑貼試驗,若示陽性則提示患者對被測試物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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