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性皮炎簡稱藥疹,是藥物通過口服、外用和注射等途徑進入人體而引起的皮膚粘膜炎癥的反應。藥疹的臨床表現多種多樣,同一藥物在不同的個體可發生不同類型的臨床表現,面臨同一臨床表現又可由完全不同的藥物引起,常見臨床表現如下:
1、發疹性藥疹 臨床表現為麻疹或猩紅熱樣紅斑,發病突然,常伴有畏寒、高熱(39~40℃)頭痛,全身不適等,皮疹始于面部軀干,以后泛發全身,有瘙癢,輕重程度不一。輕的僅出現散在的少量紅斑,有輕度瘙癢,停藥而自愈。重的可密集全身,常伴有全身淺部淋巴結腫大,則應密切注意其可能發展成剝脫性皮炎,因后者預后不良。
2、皮炎類藥疹 這類藥疹臨床主要表現為紅斑、丘疹、小水皰、滲出、糜爛、結痂性皮疹。其可分為局限性與泛發性兩型;局限型多是由藥物引起的光線過敏性皮疹,因此主要發生在日光暴曬部位,發生苔蘚化皮疹。全身泛發型可有低熱、瘙癢,嚴重的還可有粟粒至米粒大小的膿皰性皮疹摻雜其中。消退后往往有一層糠狀鱗屑脫落。
3、固定型紅斑 皮疹常為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大小自指蓋至各種錢幣大,微高出皮面,境界明顯。常為一個或數個,分布不對稱。愈后遺留暗褐色色素沉著斑,經久不退,有診斷價值。下次復發時,于原斑中央出現暗紅色,邊緣呈鮮紅色,且較前擴大。每次復發時除原斑炎癥顯著外,并可有新的紅斑出現。有時表面可有大皰,皰壁弛緩,易于破裂。自覺瘙癢。皮膚黏膜均可累及,而以皮膚黏膜交界處如口周、外陰、肛門周圍等處特別多見。數目較多時,亦可見于軀干、四肢等處。引起本型藥疹的藥物很多,最常見者為酚酞、磺胺、四環素、巴比妥類、安替比林等。交叉反應見于四環素族類藥物,但磺胺藥物激發試驗未發現交叉反應。有些患者僅需微小藥量即可發生固定性藥疹。
4、蕁麻疹樣藥疹 是常見藥疹之一,尤其是近年來莉特靈的大量應用,該藥疹更為常見,其他如青霉素、鏈霉素、磺胺類藥物與血清蛋白等均是引起該型藥疹的重要原因,由于血清異性蛋白引起的叫“血清病”其皮疹特點為發生大小不等的風團,這種風團性皮疹較一般蕁麻疹色澤紅、持續時間長,自覺瘙癢,可伴有刺痛、觸痛。蕁麻疹可作為唯一的癥狀出現。也可以伴隨著其他的癥狀。如發熱、低血壓等,一般致敏病人表現為用藥后數小時,皮膚才開始發生風團性皮疹并有瘙癢,但少數病人在注射青霉素、血清蛋白等藥物后數分鐘內即出現頭暈、心煩、全身泛發大片紅色風團、瘙癢與血壓降低,由痢特靈引起的藥疹可以在停藥后一周才發生,風團往往較嚴重,有大片紅腫性皮疹,治療上比較困難。血清病是注射血清蛋白后1~2周,開始發燒38~39℃,全身風團、瘙癢、有腹痛、惡心、淺淋巴結腫大、關節痛,病程10~14天而自愈。
5、多形性紅斑 可由藥物引起的多形紅斑,其皮疹特點為圓形或橢圓形水腫性紅斑或丘疹,似豌豆大至蠶豆大,中央常有水皰,邊緣帶紫色,對稱性發生于四肢,常伴有發燒、關節痛、腹痛等,嚴重者可引起粘膜水皰的糜爛、疼痛。由其他原因所致的多形紅斑,癥狀相似,往往春秋反復發生,病程一般為2~4周。
6、惡性大皰性多形紅斑 為一種嚴重的藥疹、紅斑性大皰廣泛散布,口腔、眼部及咽部等處粘膜糜爛,唇紅緣潰爛結痂。同時病人有高燒、頭痛、關節痛等全身癥狀。病程4周左右,在未用激素以前,其死亡率曾達30%。雖為藥疹中出現的皮損,但在許多的病例中沒有任何服藥史,說明本型中只有一部分與藥物反應有關。有的病人還可由“敗血癥”引起,值得注意。
7、藥物性大皰性表皮松解癥 是藥疹中最嚴重的一型,其特點病人服藥后不久體溫迅速上升,可超過39~40℃。皮膚先有紅斑,迅速擴展增多,由紅色變褐紅色,經一兩天后,廣泛的紅斑上發生松馳的大皰,大皰不規則,皰膜容易擦破撕剝,露出疼痛的大片糜爛面,很像燙傷。粘膜也成片糜爛及剝脫。病人有嚴重的全身中毒癥狀,伴有高燒和內臟受損的表現。可發生黃疸、血尿、腎功能衰竭、肺炎、昏迷、抽搐以至死亡。否則,經10~14天后,病情迅速好轉,體溫很快下降,皮疹干燥及脫落而自然痊愈。
8、增殖性藥疹 在用藥兩周至數月后,病人發燒,周身不適,關節疼痛,全身淺淋巴結及肝脾腫大、皮疹是彌漫性紅斑、水腫性、大皰性或蕈樣肉芽腫狀損害。觸之相當堅實,主要見于軀干疏散分布,不規則,邊緣清楚約3~4cm直徑大小,經治療癥狀逐漸消失,全病程約3周。
9、其他藥疹 某些藥物或血清等異性蛋白質所引起超敏性血管炎藥疹,由于砷劑長期少量服用,可產生掌蹠點狀角化癥,或皮膚毛孔角化癥。汞劑中毒性肢端紅痛癥、皮疹、口炎等,長期服用碘及類固醇激素可產生痤瘡樣皮疹。服用抗瘧藥物產生扁平苔蘚樣皮疹。有些藥物還產生紫瘢、濕疹樣皮疹。
- 相關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