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觸性皮炎是指通過接觸外界某些物質而引起皮膚和黏膜的急性、亞急性、慢性炎癥性皮膚病。臨床表現為紅斑、丘疹、水皰、糜爛、滲液等,多見于身體暴露部位,病程有自限性。
接觸性皮炎是通過接觸外界刺激物引起的炎癥性皮膚病,外界物質引起的接觸性皮炎可以通過原發性刺激或變態反應二種方式起作用。
1、原發性刺激引起接觸性皮炎
該類物質無個體選擇性,任何人接觸后均可發生,且無潛伏期,是通過非免疫機制而直接損害皮膚。當去除刺激物后炎癥反應能很快消失。如強酸強堿,以及一切對皮膚具有刺激、腐蝕作用的動物性、植物性、化學性成分,任何人接觸一定濃度、一定時間,于接觸部位均會出現急性皮炎。另一種為長期接觸的刺激弱的物質,如肥皂、洗衣粉、汽油、機油等,多為較長時間內反復接觸所致。這和原發性刺激物的性質和物理狀態、個體因素如皮膚多汗、皮脂多、年齡、性別、遺傳背景等及環境因素有關。
2、變態反應引起接觸性皮炎
變態反應性接觸性皮炎屬Ⅳ型遲發超敏性變態反應,當初次接觸變應原后不立即發病,抗原物質大多為半抗原,進入體內后與人體蛋白結合成為全抗原,經過4~20天(平均7~8天)潛伏期,在機體內使T淋巴細胞致敏、活化,機體致敏后。再次接觸抗原物質后在12~48h左右,通過釋放的淋巴因子介導引起接觸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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